王陽明在上個月9號放上試車影片,影片中王陽明先是展示車輛內裝、性能,隨後在台北市街頭試駕,他行經忠孝東路四段時,為展現車輛不同模式下的動力,踩油門加速,車速迅速從60、70公里到超過80公里,不過王陽明也發現超速,在影片中說「抱歉,我不應該開這麼快!」,隨後減速。
不過北市東區內限速50公里,有網友批評王陽明超速,大安警分局指出,將調閱影片、監視器畫面,發文通知車主與駕駛到案說明,以釐清駕駛行為與發生超速的時間與地點,再依違規事實逕行舉發。
警方說,如超速未達40公里,以處罰條例40條,處罰1200到2400元。超過40公里,可依處罰條例43條,處罰6000到2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