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10日接獲民眾報案,桃園區大興西路2段某社區,發生女住戶以辣椒水攻擊小朋友案件,員警火速趕抵現場處理。
據悉,被指控的余女是該社區住戶,因長期認為小朋友在社區中庭等區域玩耍,聲音過大使她不舒服,雖然向社區管理員反映卻無顯著改善,10日又聽到小朋友打球的聲響而出門勸導,卻因一時情緒失控,拿出平日放在外套口袋的防狼噴霧器四處噴灑,想把3女2男共5名小朋友驅離,造成小朋友眼睛、呼吸道有強烈刺痛感,小朋友最大12歲、最小7歲,面對家長及社區住戶的指責,余女才驚覺自己情緒過激犯下大錯,辯稱沒有對孩童噴灑不,只是對附近區域而已,為避免衝突情勢升高,員警告知孩童家長相關權益,立即將余女帶返所內,所幸小朋友經送醫後已無大礙。
警方表示,埔子所已受理家長提出傷害告訴,並依規定向權責機關進行兒童少年保護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