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2日上午10時15分許,當時在捷運站候車的55歲陳姓男子在月台抽菸,其他乘客發現後向站務人員反應,王姓女站長接獲通報,前往月台規勸陳男。
不料,陳姓男子疑惱羞成怒,便涉嫌揮拳毆打王女,王女遭遇突來的襲擊,便向陳姓男子噴辣椒水,陳男更加惱怒,涉嫌連續毆打女站務長頭部等處,致女站務長頭部和手腳受傷。
陳男動粗後,硬扳開捷運月台出入口閘門逃出捷運站,站務人員立即向高雄市警捷運警察隊報案,警方聯繫小港警分局員警到場,陳男已經逃之夭夭。
警方循線調閱相關監視器,發現陳姓男子疑曾涉及夾娃娃機店竊盜案,警方才掌握他的身分,得悉他是居無定所的街友,追捕7天後,循線查獲陳男到案,這也是高捷通車多年以來,首度傳出站務員遭乘客毆傷。
王姓女站務長經送小港醫院治療,四肢、頭部有多處擦、挫傷,王女向警方提告陳妨害公務、傷害。高雄地檢署偵辦後,檢方依傷害罪嫌將陳男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據王女傷勢及現場監視器畫面,認定陳男構成傷害,今依傷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