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陸軍中士偽造會議紀錄應付上級 下場出爐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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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陸軍中士偽造會議紀錄應付上級 下場出爐自由時報2023年9月22日〔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陸軍十軍團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所屬的鍾姓中士(後勤士,案發後退伍),沒有召開2021年11月的裝備檢查相關會議,他擔心被上級列為缺失,竟偽造會議紀錄與簽到簿,偽簽連長與同袍9人姓名,應付上級的督導,卻被偽簽的士官兵發現,台中地院認為他視嚴謹軍紀於無物,應該要重判,但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且因此而提前退伍,付出相當之代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條件是支付公庫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

判決書指出,鍾男是職業軍人,於陸軍十軍團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兵群,擔任後勤士(中士),負責該部隊的裝備妥善率、裝備保養與需用品的申請,屬於廣義的公務員,他疏忽而未通知部隊主官,召開2021年11月的「主管裝備檢查申撥補管制會議」,部隊上級預計於2021年12月進行督導,他擔心被列為缺失,遂偽造會議時序表、會議紀錄與簽到簿等資料。

鍾姓中士又利用職務之便,盜蓋連長的印章,偽簽連長等9名軍士官兵簽名,藉此偽造整合為一份會議紀錄,用來應付上級的督導,被偽冒簽名的軍士官發現,向連長報告而轉交憲兵調查。

台中地院認為,鍾男因避免遭上級稽查而貪圖便利,不思以正當方式處理公文流程,視嚴謹軍紀於無物,本應從重量刑,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無前科,因一時失慮觸法,犯後亦深具悔意,且於去年8月因本案提前退伍,已付出相當代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2月,宣告緩刑3年,以勵自新,條件是支付公庫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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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16/01/14 週四,5:44 am

超好 笑,「因疏忽未通知部隊主官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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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20/02/19 週三,8:53 pm

列缺失是會死嗎?黃埔是不是很 愛做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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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16/01/16 週六,5:38 am

再造假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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