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遭林佳龍告妨害名譽不起訴 王鴻薇評自己言論可受公評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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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855763
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
國民黨台北市第3選區立委補選候選人王鴻薇前年發文指台中市前市長林佳龍曾辦「海陸大餐」涉賄選,還檢討別人吃「炒米粉」,遭林提告,判決結果今天出爐,王鴻薇不起訴。王鴻薇今晚表示,感謝台北地檢署還她清白,她的言論可受公評。

王鴻薇晚間在臉書上針對官司回應,她感謝台北地檢署還她清白,也向大家說明另外兩件事。

王鴻薇說,她的言論可受公評,揭弊內容經得起檢驗,民進黨政治人物動輒發動訴訟、濫用社維法,意圖使人民因恐懼訟累而不敢評論,對言論自由傷害甚重,她未來會持續勇敢發聲,言所當言,也譴責這樣的濫訴,浪費司法資源。

王鴻薇說,她揭發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已受學術機構台灣大學、中華大學認證並撤銷林智堅學位。林智堅同樣對王鴻薇提起誹謗訴訟,王鴻薇只能對林智堅提告誣告,她呼籲司法機構盡快公正審理。勿讓司法訴訟成為政治人物規避社會監督手段,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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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海陸大 餐可以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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