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5日指出,台北大巨蛋民國112年11月2日取得使用執照,應於113年11月2日前完成首次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但至今尚未完成,已逾法定期限,現已在主要出入口張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告示,提醒市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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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5日指出,台北大巨蛋民國112年11月2日取得使用執照,應於113年11月2日前完成首次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但至今尚未完成,已逾法定期限,現已在主要出入口張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告示,提醒市民注意。
11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5日指出,台北大巨蛋民國112年11月2日取得使用執照,應於113年11月2日前完成首次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但至今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