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日前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布接受羅男針灸的影片,遭網友質疑實施針灸的羅男不具有醫師資格,台北市衛生局4月24日進行調查,5月2日認定羅男不具醫師資格,卻替林書豪實施醫療行為,涉違反醫師法第28條,將羅男函送北檢偵辦。
台北市衛生局認為,針灸是中醫師的醫療行為,即使是西醫師執行,也須經過訓練,幫林書豪針灸的人非醫事人員,觸犯《刑法》密醫罪,須移送地檢署偵辦,依《醫師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檢察官查出,羅在今年3至5月,對林書豪進行3至4次實施針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