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國政府片面終止與我國外交關係後,隨即轉向中國。我國趕在撤離前,將原駐尼加拉瓜大使館舍以「一美元」象徵性出售給天主教馬拿瓜總教區,且已完成法律程序。但尼國奧蒂嘉政府竟下令將該建物財產轉移到中國手中,當時外交部直指,此行徑相當粗暴。
外交部當時表示,中華民國台灣前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的館舍及財產,是我國政府自1990年後合法購置的外交財產,依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45條,「遇兩國斷絕外交關係,接受國務應尊重並保護使館館舍以及使館財產與檔案」及習慣國際法,在我國與尼國終止外交關係後,尼國應依國際法義務保護我國館舍及財產。我國將循正當的國際訴訟,維護我國外交財產,必使尼加拉瓜負擔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
連建辰今天再次譴責尼國奧蒂嘉政府違反國際法之蠻橫專斷行為,完全背棄民主法治價值與文明素養。且尼國不僅對我國如此,在今年4月美洲國家組織(OAS)在尼國辦公室也遭尼國政府闖入並關閉。此外,美國駐尼加拉瓜大使館也對其公民示警,在尼國購買之房產可能遭當地政府無理且非法地沒入。尼加拉瓜此種漠視國際法的行為,已陸續被美國、加拿大、歐盟、英國等國制裁,OAS也通過決議,譴責尼國惡行。
針對是否透過國際訴訟討回國產部分,連建辰回應,已經請相關國際事務所做評估,但考量到經濟效益、相關風險與分析可行性分析之後,經過審慎考量,最後決定暫緩採取國際訴訟方式咎責。我國主要目標是希望能獲得確切的國際賠償,外交部將密切注意國際社會對於尼加拉瓜政府蠻橫非法行為的反應,並與理念相近國家討論,是否採取其他方式對尼國政府進行有效課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