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5621件違規,較去年同期1066件增加4555件(+427%);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2185件,較去年同期932件增加1253件(+134%);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31620件,較去年同期26300件增加5320件(+20.22%);道路障礙(例:攤販占用車道)取締2264件,較去年同期812件增加1452件(+178%)。
警政署自本月1日起實施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以各警察機關轄區前十大易肇事(違規)路段,作為首要取締執法重點,「車不讓人」也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期望藉由強力手段,提升國人守法觀念。
警政署交通組表示,除各項執法,也會多管齊下配合交通部宣導各項行人安全及行車安全觀念,包含「車輛慢看停」,也希望駕駛能有同理心,將路上行人視如家人勿輕忽;另一方面「行人停看聽」,走在馬路上勿漫不經心滑手機。
警政署提醒,民眾如在道路上發現有車輛不停讓等違規狀況,也可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各單位會立即舉發,營造更安全、順暢的優質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