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寧律師陳澤嘉受訪表示,對於法院裁定感到遺憾,無法接受,戴寧於第一時間已請他提出聲明異議來救濟。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說明,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授物件。被告經訊問後雖否認犯行,但本案有相關共犯及證人證述,以及金融帳戶交易明細及扣案物品可以佐證,足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本件助理最初說詞雖然附和被告的辯解,但最後已承認並無此事,加上被告辯稱助理聘任是由其父親主導的說詞,也跟證人所述不同,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的可能,審酌被告的涉案情節重大、涉案期間長且人頭助理多達4人,基於比例原則權衡後,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戴寧於案發後,於3月13日遭收押禁見至今,戴寧收押期間逢父親、前嘉市議員戴建三病逝,戴寧在嘉義看守所人員戒護下,上手銬、腳鐐在靈堂前跪爬、哭泣的奔喪畫面曝光,引發民眾批評不近人情。
檢方起訴重批戴寧,經查獲後猶矯飾卸詞,不僅矢口否認犯行,又將助理聘用事宜推諉稱係其父親所為,諸多所辯經查均不可採,犯後態度惡劣,始終未見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