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指出,工程實務上,管理跟監造委由同一家公司處理是合法且很平常,他指出法源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機關委託廠商辦理前項專案管理,得視工程性質及實際需要,將第7條第1項之監造服務項目,與前項第5款之服務項目整合,並排除重複及利益衝突情形後,一併委託辦理。」
林智群表示台北市廣慈博愛園區、環南市場改建,管理跟監造也是同一個廠商,難道也是弊案?他進一步表示,管理跟監造,其實都是代表業主對施工廠商進行管理、監督,「管理」跟「監造」都「不能」跟「施工廠商」有關係,連關係企業都不行。但「管理」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兼「監造」的。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劉康彥日前也表示,高虹安將「專案管理」與「監造」發包給同一廠商,去影射林智堅市府團隊人謀不臧,根本是她搞不懂採購相關法令,過去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經手的幾個大案子,如上述台北市廣慈博愛園區、環南市場改建,只要是統包案,大多都是這樣安排,這種案例在全國不勝枚舉,完全合乎法規
林智群之前表示,過去自己擔任受雇律師時,就是做公共工程案件,仲裁、調解、訴訟都處理過,出來開業後,也當過工程案件仲裁人,對政府採購法相當了解。他痛批高虹安,不懂公共工程實務沒關係,多跟工務局開會,學一點知識,不要什麼都不懂就開記者會,看到黑影就開槍,誤導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