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首開行準備程序,全案所涉人數、罪名眾多,合議庭優先處理遺棄屍體罪部分,加上羈押期限將滿,法官針對涉遺棄屍體訊問邱宏儒、蔡智帆、葉智升、潘依凡、劉宏翊,5人均承認犯罪,希望能交保。
邱宏儒供稱,「茶董」陳樺韋打電話叫他處理屍體,事成可拿報酬,他找人辦事後打給陳沒接,後來打給涂世宏,明確地講到已經處理好屍體,並到三重向涂拿57萬元報酬。
檢察官稱,遺棄屍體細節與其他共犯沒有完全相符,尚須對質詰問釐清,仍有串供之虞。辯護人稱,邱認罪,和其他共犯只是記憶不同,參與棄屍部分所述大概一致,家中還有2個小孩撫養,希望能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必準時到庭。
葉智升今認罪,自稱直到上車到了山區打開後車廂,才知道2個大袋子裝屍體,才知道正在棄屍,下山後拿到4萬3千元報酬,希望可以交保,願意賺錢工作。
案發後打電話至警局自首的蔡智帆,供稱願意當證人作證,他找潘依凡一起棄屍,棄屍地點是邱臨時想的,棄屍後他和潘到江月汽車旅館等邱,邱和葉離開後,邱後來到汽車旅館給他10萬元報酬,給潘8萬元報酬,2天後又補給潘1萬2千元報酬。
潘依凡承認犯罪,他說蔡智帆問他要不要賺錢,工作是「開車去丟東西」直到他抵達桃園據點,進屋發現關了很多了,他嚇傻站在旁邊,看到1具包好的屍體、另一具林男遺體躺在地板上。潘稱,他不認識綽號海南的謝承佑,也不知道搬運屍體的工作人員還有未成年人,現場很多人,他只有開車載屍體,沒有幫忙搬下樓。
法官問對於延押有何意見。潘男當庭哽咽哭著說,「小朋友開學了...」家中8歲小孩目前是弟弟照顧,他父母雙亡又離婚。法官開導潘男,你現在羈押時日可以折抵刑期,犯罪本來就會有一段時間沒辦法照顧小孩。法官問潘可負擔的交保金,潘男則說,家中有負債不好過,希望交保金金額低一點。
涉搬運屍體下樓的劉宏翊供稱,他在網路上找工作才到桃園據點「看管車主」,他不知道一起看管車主的黃姓、梁姓少年未成年,當天聽從謝承佑的指示搬屍體下樓,後續事情不清楚。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5人還押台北看守所。
全案起源於,2022年9月底起至11月初,詐團先後在桃園、淡水設置2處據點,上網刊登求職資訊,吸引被害人帶存摺、銀行帳戶面試,詐團成員涉將人帶往高級住宅,搜刮財物、嘴巴塞毛巾、上手銬、腳綁束帶,限制行動自由,並在泡麵摻入第三級毒品FM2,讓人昏昏欲睡無法逃脫。
38歲黃男去年10月18日不堪遭受虐待,從11樓墜樓到公設露台死亡,遭「棄屍組」犯嫌抬上車,載到日月潭山區棄屍荒野。10月27日45歲黃女疑似患有糖尿病,沒藥吃吐血身亡,隔天28日57歲林男疑似被虐待暴斃身亡,黃女、林男則遭棄屍桃園龜山山區。
士檢認定,S姐等29人,涉犯私行拘禁致死、加重強盜、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遺棄屍體等罪,依法起訴,痛批泯滅人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