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冠廷則因雙方對話紀錄已刪除、無法復原,檢方無法確認是否是卓冠廷教唆張姓消防員洩密,予以不起訴處分。
當時恩恩案錄音檔爭議延燒,恩恩爸持續向新北市府要求提供當時報案的錄音檔等,未料去年6月17日媒體人周玉蔻卻率先在節目上公布新北消防局與雙和醫院通話錄音檔,引發爭議,事後新北消防員透過聲明指出,高中同學、時任民進黨議員參選人卓冠廷(現已當選議員)主動跟自己聯繫,為強調消防局並無疏失,才將音檔外流,發現流到媒體後已主動向政風室說明,並前往新北地檢署自首。
當時為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的陳世軒(現已當選議員),也因此到新北地檢署對卓冠廷按鈴提告教唆洩密罪。
檢方調查,該名張姓消防員明知依照新北市消防局監視器材設備管理及電磁紀錄調閱複製作業要點的規定,執行職務過程中所取得的報案錄音檔案、案情摘要等,屬於國防以外應秘密的事項,但他卻在去年6月7日至9日的某個時間,下載有關恩恩案送醫的錄音檔、案情摘要等資料,透過辦公室電腦的Line傳送給卓冠廷。
檢方考量張姓消防員犯後自首、深表悔悟,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但應向國庫支付20萬元。
至於卓冠廷教唆洩密的部分,由於卓冠廷向檢方供稱「我忘記是我要張傳給我,還是他主動傳給我」,並稱手機已換掉、對話紀錄也刪除了,檢方考量兩方對話紀錄無法還玩,無法確認張姓消防員傳送檔案是否為卓冠廷教唆,依罪疑唯輕原則,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