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20日下午2時許,翁員及另名江姓員警查緝通緝犯李XX,在發現李XX的車輛停放在竹圍街後,便著便衣前往埋伏,而此時黃男恰巧經過該處,翁員誤認為目標出現,便上前詢問黃男,「你是不是李XX」,並以右手搭在黃男肩上。
黃男當下對於翁員突如其來的舉動進行反抗,翁員因此加深認為他就是李XX,隨即就執行逮捕動作,而過程中黃男沒有表明身分,也沒有離開或呼救,反而與翁員爆發扭打,黃男更直接將翁員過肩摔在地後,跨坐在翁員身上揮拳毆打。
此時,一旁待命的江員聽見騷動,便立刻上前將黃男拉開,但黃男卻又轉而攻擊江員,最後翁、江兩人合力將黃男壓制在地,並以無線電呼叫支援,沒想到翁員卻又在黃男無反抗力時,又對黃男揮拳,還向支援員警拿辣椒水噴灑黃男眼睛,,更怒罵「幹你娘、三小」等。
不僅如此,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已明確表示不要到廁所沖洗眼睛,卻又遭到翁員強押到廁所,直到最後翁員查明身分,才發現根本抓錯人,黃男事後氣得對翁員等人提告,而翁員也不甘示弱對黃男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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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近日偵結,認為黃男被壓制無反抗力時,翁員卻仍對黃男揮拳、噴辣椒水,還出言辱罵,在派出所時還強制將人帶往廁所,涉犯傷害、公然侮辱與強制等罪,因此將翁員起訴;不過,黃男在警民扭打時並未表明身分,也未呼救,反而將翁員過肩摔毆打,同樣涉犯傷害罪嫌,檢方也將黃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