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高虹安本人則被安排在下週三首度到庭,接受法官訊問。
檢方起訴指,高虹安按月向永齡基金會收取10萬元經費,每月也領立委薪資高達19萬多元,立院還逐月提供7萬元問政費,其名下存款更達1200萬餘元,高卻貪圖小利,以權勢壓榨下屬,配合高浮報助理費與加班費;高還挪用「助理公積金」支付私人開銷的品項,連去髮廊洗頭等費用,都由公積金買單。
高辦3名前幹部為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均於檢方偵辦、院方審理時認罪,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機會;唯一拒絕認罪的王郁文,未獲檢方建請減刑,代表如果法院認定王若犯貪污罪,面臨的是最低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