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基金會今日聲明,基金會於農曆年假前獲台北富邦銀行通知有一筆透過日本公司TOKYOFUKOU CO.,LTD捐款日幣100萬元(約合台幣21萬)。經網路搜尋得知王志安先生為該公司(東京風行株式會社)創會人,且日前透過自媒體頻道宣稱捐款100萬日幣給台灣罕見疾病基金會,以及後續王先生所發佈之道歉聲明文中亦提及此筆捐款。
罕病基金會指出,經本會董事會決議,本會應無立場代表台灣120萬身心障礙者及陳俊翰律師本人接受王先生道歉,而且無法認同侵犯尊嚴者及其道歉與捐助款項之間產生對價關聯。謹此婉拒王志安先生之捐款並已完成退款。
基金會強調,陳俊翰律師代表全台120萬身心障礙朋友,長期投身身障者及罕病族群權益倡議,全盡畢生心力伸張身心障礙者人權,眾人萬分欽佩俊翰律師的無比勇氣、智慧與努力,除萬分不捨陳俊翰律師驟逝,本會更將持續發揚俊翰律師的信念及理想,與台灣社福公益各界,共同為更進步更美好的台灣社會戮力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