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本周將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部分,聚焦藐視國會之罰則、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等人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廿五條,只要有虛偽陳述、未經立院同意缺席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二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定,處二萬元至十萬元以下罰鍰或移送監察院;情節重大者移送司法機關,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卅萬元以下罰金。
吳宗憲表示,只要官員不要拿不實資料,就不用擔心有被移送司法機關的疑慮;且並非立委覺得官員有罪就要被判刑。
國情報告常態化部分,立委翁曉玲等人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明定總統例行性與非例行性國情報告之責,包括立法院應於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