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女社工遭上銬一事,杜承哲在臉書痛批,「不敢找主管機關出來打球,銬一個社工,作秀給全國看,公然違反《警察職權執行法》,算什麼英雄好漢?可恥!未來恐怕寒蟬效應,誰還敢當社工?」
杜承哲認為,警察得依法可以使用手銬這類的戒具,前提是對方拒捕、攻擊警察、想傷害自己或別人等等,他不解問,「這位社工有嗎?」認為使用戒具時,除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必要程度外,另應注意下列事項包括,第一,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及名譽維護;第二,避免公然暴露所使用戒具;第三,避免使用破損或不潔戒具,他諷刺表示,「反正最後社工一定有違法,管他什麼名譽,先弄就對了。」
對於女社工被上銬,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則發聲明表示,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工會並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
《TVBS》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霸凌專線:1953◎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