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掛機車鹹酥雞撲鼻香 台南29歲男凍未條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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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地院指出,邱男這次又再次竊取他人財物,顯見欠缺對他人財產尊重、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等一切情狀,認他犯竊盜罪處罰金1千元,並追徵鹹酥雞的價額。圖/本報資料照
台南29歲邱姓男子今年1月6日凌晨行經北區民宅前,禁不住王姓男子吊掛在機車上鹹酥雞撲鼻香,將該包120元鹹酥雞偷走後騎車離去,王發覺遭竊報警,經警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邱坦承鹹酥雞早被他食用完畢,法官認他犯竊盜罪處罰金1千元,並追徵鹹酥雞的價額。

警方以車追人,找上邱時,他坦承犯行,指鹹酥雞早被他吃光光。邱的供詞與王於警詢時證述相符,並有監視器影像截圖、照片及車號查詢車籍資料等佐證,認邱自白與事實相符,認事證明確。

檢方指出,邱竊得的鹹酥雞1包,已經被他食用完畢而無從沒收,據邱於警詢時供述明確,請依法追徵其價額。

台南地院審酌,邱犯罪動機、手段、所得、之前也曾有竊盜、詐欺等前科紀錄,這次又再次竊取他人財物,顯見欠缺對他人財產尊重、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兼衡其品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法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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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2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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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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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布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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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這真的 安全帽不會被偷 食物會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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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沒錢買不起,而是真的太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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