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在去年5月10日,超哥駕駛藍寶堅尼「大牛」,行經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要左轉西寧北路時,疑似因煞車不及,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泰國籍李姓男大生,超哥當下以6000元和男大生和解,最後還是遭對方提告。
超哥一審被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但李姓男大生認為判太輕,提起上訴並提附帶民事求償。
雙方進入調解,超哥一度準備27萬現金談和解,但李姓男大生卻稱因車禍受傷,導致他頸椎退化、脊椎側彎,錯失成為美國職棒大聯盟明日之星的機會,並表示大聯盟選手平均年薪約490萬(美金),因此向超哥求償200萬美金。
士林地院今判決,認為原審已斟酌過,因此駁回李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