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嘆「申訴有用嗎?」 富邦跑壘妨礙守備爭議、領隊強調規則精神 85

參與討論
0.99
評鑑名單
註冊時間: 2023/11/15 週三,9:05 pm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714946
中時
記者林宥辰/台北報導
富邦悍將王正棠對於判決露出無奈神情。(記者陳志曲攝)
樂天桃猿富邦悍將之戰,首局王正棠揮空後跑壘,試圖製造不死三振,卻被捕手嚴宏鈞傳球打到,裁判經由檢視仍被判妨礙守備,紀錄上仍是三振,富邦總教練陳金鋒抗議未果。

按聯盟總教練會議規則補述3.06(A),擊球跑壘員跑向一壘時,於合法3呎線內被野手傳球碰到身體,左腳踏在三呎線上或線內,都判定為合法跑壘,但若右腳踏到線上,則判定為妨礙守備。

聯盟以規則補述,判定王正棠右腳觸線而成為妨礙守備。但富邦悍將領隊林華韋強調,規則是按規則精神訂定。林華韋說:「要先知道規則精神,才不會誤用。昨天正棠都按照規則跑壘,已經跑得夠外面,是要踩壘時才往內轉進來,且被砸到當下他是騰空的,才正要踏右腳,要怎麼判斷?」

被問及是否申訴,林華韋先嘆道:「申訴有用嗎?」隨後他透露,昨就已先跟聯盟初步反映,雖不排除申訴,但也是表態作用。

林華韋強調,為了避免日後又出現爭議,這條規則絕對仍須討論。林華韋說,跑壘員踏左右腳並非可控制,或許被球擊中時,可用「身體一部分接觸地面時是否踩線」做為判定標準,不分左右腳。
...

註冊時間: 2023/11/15 週三,9:05 pm

2024總教練 會議

參與討論

回到「台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