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一名女網友爆料8年前曾與汪建民2度相約汽車旅館見面,遭汪強吻、無套性侵。當時汪建民接受本報專訪時完全不記得有這個人,呼籲女方出面對質,但女方拒不出面,還繼續發文攻擊,他自認坦蕩,為證清白赴警局報案。
警方受理後,聯絡上女方,並一一赴她口中所說的汽車旅館蒐證查訪,但汽車旅館住房資料只保存半年,而經理證詞無印象汪建民曾入住過,加上其他各項女方所謂的「證據」無法足認被告有所指犯行,認其罪嫌不足,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汪建民說,他從頭到尾都不認識這名女網友,「我出庭了,但也沒見到這個人,中間開了一次偵擦庭,宣判時,法官請我別去了,我有想告她誣告,但她在Dcard上發文,所以誣告不成立,過程中也沒向我道歉」。
在遭到外界質疑的過程中,汪建民在演藝圈幾乎無法有任何工作,如今結束這個官司,算是法院還他清白,未來若有人再找他拍戲,他願意出來工作?汪建民說:「我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