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7月20日晚間7點40分謝女外出倒垃圾後,走在東區富農街口的東門路行人穿越道準備回家時,一輛由蔡姓男子駕駛的保時捷休旅車,突然從富農街口左轉進入東門路,當場撞及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謝女。
車禍發生後,謝女的頭部、身體都受到重創、流血,腿部骨折,雖緊急送醫搶救,仍因傷勢過重,隔天宣告不治。事後,肇事的蔡男接受警方調查時,身上並無明顯傷勢,酒測值為零。
據了解,從案發路口監視器影像顯示,保時捷在路口疑有停等其他車子,之後起步再走,疑是左轉時未注意到有行人釀成悲劇。
謝女友人則說,家屬有向路口其他商家調到監視器影像,看到蔡男車子左轉行進的速度並不算慢,質疑蔡男「沒有注意到行人」的說法。謝女丈夫認為,車禍肇事責任問題,後續就由司法調查處置。
謝女丈夫及孩子都無法接受,最親的家人只是到戶外倒垃圾,寶貴的性命就無辜被奪走。余小妹妹的父親也說,車輛在路口行人穿越道停讓行人通過是帝王條款,任何車輛駕駛人都應該注意這條準則;汽車駕駛人在行經路口時,只要減速、多加留意是否有行人通過,通常都可以避免此類憾事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