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新招?建商「自願毀預售約」賠款不交屋 2方案讓購屋族崩潰求助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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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23/11/15 週三,9:05 pm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B01W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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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徐詩詠報導
一名購屋族分享自己買預售屋的慘痛經驗,吸引大量討論。(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財經中心/徐詩詠報導
不少購屋族礙於中古屋房價過高,會轉向購買預售屋,透過較長付款期限能減輕交屋前負擔。不過,日前傳出有建商在交屋前「自願毀約」賠償,原因曝光後讓購屋族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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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購屋族抱怨建商為賣高價,出2招逼退已簽預售合約的住戶們。(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一名購屋族匿名在「靠北建商」發文,寫下:「3年前下訂了預售屋(預計2023年11月交屋),而建商在2023年8月房子蓋好完工後,卻不給我們驗屋入住,對我們說只給我們兩個選擇。」他進一步說,方案包括「解約退款」或「重簽購房合約(須加價880萬)」。該購屋族無奈表示,若不接受上述方案,只要是3年前下訂的住戶,建商都不給驗屋,除非願意重新下訂接受房價多880萬,不然不給驗屋入住;去年7月之後的購房者,或今年下訂的住戶卻能驗屋並住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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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購屋族分享建商給出的方案,讓他們相當崩潰。(圖/翻攝靠北建商臉書)

他痛批:「我們在預售屋開賣初期就購房的,建商卻不讓我們入住,並對我們獅子大開口坐地起價。請問要如何處理?」多數網友留言「完全沒理由的話,可以拿合約提告違約」、「縣市政府有建管局申訴」、「可以直接提告了啦」、「千萬別解約,不管怎樣都對買方有利」、「那幹嘛還要買預售啊?太不講理了」。也有內行網友提醒:「依照預售屋應記載事項第24點規定,所謂建商違約賠償15%,只限於建商違反建材設備、開工取得用執照和瑕疵擔保3項。所以,如果是建商拒絕驗收或交屋,將來提告,損害賠償金額絕對不是所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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