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於上個月23日聲押禁見陳啟昱、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但台南地方法院卻於隔日裁定駁回,南檢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事隔2日,台南地院召開陳啟昱等5人羈押庭,歷經約7小時訊問,但到庭訊結束之前,陳啟昱都未現身,地院行文橋頭地檢署代為拘提。
台南地檢署表示,偵辦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民國113年11月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2款對被告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昱逃亡、藏匿,於今(4)日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對陳啟昱發布通緝。
台南地檢署署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被告陳啟昱去向的相關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