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拍戲把持不住!男演員車上擁吻+啪啪人妻4次 挨告要賠30萬 110

: orz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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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23/11/15 週三,9:05 pm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03/2847634.htm
ETtoday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一名已婚男演員拍戲時偷吃已婚女演員,挨告要賠3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一名已婚王姓男演員到台南老塘湖藝術村拍片後,和同樣已婚的女演員在車上擁抱與親吻,並在旅館陸續發生4次性行為,姦情曝光後,遭女演員的丈夫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判王男侵害配偶權,要賠償30萬元。可上訴。

人夫指控,妻子和王男都是演藝從業人員,兩人因拍戲工作結識,王男明知妻子有家庭,還在工作後和她親暱到林默娘公園散心,又於某日在老塘湖藝術村拍片後,共乘一車並在車上擁抱親吻,且到旅館發生4次性行為,還互傳猥褻影像及透過視訊做出猥褻行為,導致他和妻子婚姻破裂。他一想到王男從事演藝工作,日後只要在報章雜誌或媒體看到王男,就會想到妻子外遇一事,就覺得相當痛苦,依法向王男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王男表示只和人妻上床2次,並非4次,也僅交往1個月,事後他已誠心悔悟,和人妻斷絕來往,且他僅為藝術表演者,並非受媒體持續關注、具有相當影響力的人,說不上是公眾人物,人夫求償金額過高,希望賠20萬就好。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無證據顯示兩人以視訊進行猥褻行為,且依據人夫提出王男和妻子的訊息如「如果我是以前的我,林默娘,妳不會這麼輕鬆」、「那為何你沒把持住」、「我是指林默娘那晚,照道理...我不應該赴約...但是對妳真有好感!也看看自己能否把持住,果然...殺(煞)住了」,內容仍無法證明兩人在林默娘公園有親密舉動。

不過法官指出,根據人夫向妻子求證的對話,妻子坦承於去年6月初、尾和王男各發生2次性行為,判定王男確實有在工作後於車上和人妻擁抱親吻、兩人共發生4次性行為,審酌王男已婚,從事演藝及主持人工作等情,判他侵害配偶權要賠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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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線三線那種吧 不然早鬧大了

bubbly 2F
註冊時間: 2023/11/15 週三,7:49 pm

是誰講出來 「如果我 是以前的我,林默娘,妳不會這麼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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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an 3F
註冊時間: 2019/12/08 週日,5:28 pm

我知道姓王抽插人妻在 台南的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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