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法務部通報中國 第三地抓台灣人

: Oliver

參與討論
0.99
頭像
評鑑名單
註冊時間: 2015/11/11 週三,3:02 pm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81702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菲國遣送遭中通緝台商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馬政府不僅在「肯亞案」處理過程荒腔走板,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揭露法務部自棄司法管轄權的荒謬事件,他指一名遭中國發佈紅色通緝令的馮姓台商,今年一月從菲律賓搭機出境時,疑有法務部官員通報中國公安部赴菲國抓人;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更直指,打電話通報中方的,竟為目前人在中國談判的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

[fimg=250,300]http://www.twgoahead.net/photos/news/20 ... 00_340.jpg[/fimg]
立委關切法務部是否致電對岸公安部到菲國機場抓人,調查局專員歐陽敏昌(證實有聽聞。(記者羅沛德攝)

[fimg=250,300]http://www.twgoahead.net/photos/news/20 ... 00_341.jpg[/fimg]
立委關切法務部是否致電對岸公安部到菲國機場抓人,法務部長羅瑩雪低調表示,可能誤會了。(記者羅沛德攝)

法務部長羅瑩雪回應說,「我們查過,絕無此事」;至於有無這通電話,羅低調說,「可能誤會」。
陳文琪被點名曾打電話
這件菲律賓案,法務部昨在書面報告指出,一月十二日獲外交部駐菲律賓代表處通報,一名馮姓國人在中國涉有詐取商業違約金罪嫌,遭中國發佈紅色通緝令。馮男於菲律賓搭機出境時,經菲國移民局拘留,欲將馮男送至中國接受審判。
報告並指,我駐菲代表處向菲國交涉,應將馮男遣返回原籍國,法務部向中方查證馮男涉案情節後,一月十四日將馮男遣送回台。法務部並強調,絕無任何人通報中方赴菲國抓人。

陸委會調局官員都聽聞
菲案發生後,法務部曾於二月十六日邀集外交部、陸委會等召開檢討會議。黃國昌質詢時,要求參與會議的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調查專員歐陽敏昌上台說明。
歐陽敏昌表示,當天他提到事件發生後,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處長宮艷萍曾向他說,「馮男一月十四日遣返時,法務部在飛機起飛前的廿分鐘通知公安部」,宮還說,廿分鐘前通報,公安部還要走各種固定程序,實在很難處理。
黃國昌追問,上述對話何時發生?歐陽敏昌回應,一月廿一日刑事偵防協會組代表團到中國,籌設兩岸警學研討會,在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餐敘場合中,宮艷萍提起的。
稍早,陸委會何姓研究委員答覆黃國昌質詢時也表示,他在會場隱約有聽到我方人員有請大陸公安人員到機場帶人,大概這樣。
立委王定宇質詢時點名,打電話通報中方的是否為陳文琪?羅瑩雪回應表示,「她絕對沒有打過那種電話,她說向中國要資料,但絕對沒有通知」。
羅瑩雪低調:可能誤會
會後記者追問羅有無這通電話,羅瑩雪說,可能誤會了,「不可能有人打電話告訴她(指宮艷萍)這件事」。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受訪則指,過程中跟對岸公安通過很多通電話,但沒有飛機起飛前廿分鐘這通電話。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認為,這在邏輯上是串得起來的事,法務部發現無法將馮男還押菲國看守所,檢方也無證據開不出拘票,基於打擊犯罪,「便通知中國把人帶走」。

頭像
註冊時間: 2016/01/14 週四,5:45 am

真是飼老鼠咬布袋...
有通匪的政府,國防經費也就省下來吧。

頭像
ebank33 2F
註冊時間: 2016/01/21 週四,6:27 am

這是兩岸司法互助的典範,乾脆將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長期派駐中國大陸好了。

頭像
註冊時間: 2016/01/22 週五,6:19 am

全都出於臆測,當事人會否認到底,除非有更有力的證據。否則,又是一場羅生門。

頭像
boeyzo 4F
註冊時間: 2016/01/20 週三,5:40 am

兩方都在搶人,不能說搶輸了就說自己人有通報對方抓人,對方也沒證實有接到通知啊!

參與討論

回到「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