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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藍委修「勞基法84-1」內容矛盾…10餘人兩案都簽

發表於 : 2016/06/25 週六,8: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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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 ... ws/1741542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華航空服員罷工期間,多位國民黨立委到場聲援,但因部分藍委在立院連署修改「勞基法第84條之1」,被外界痛批是「精神分裂」。令人好奇的是,同黨立委賴士葆也針對84-1提案修法,內容和王惠美完全相反,但竟有數十位藍委同時連署兩份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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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版修正案。(圖截取自立法院網站)
[fimg=600,615]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 ... JpwFnF.jpg[/fimg]王惠美版修正案。(圖截取自立法院網站)
根據現行「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王惠美提案修法,要將「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之限制刪除,等同於所有職業只要勞雇同意,便可自行約定工時及休假,但在國內勞資不平等的情況下,可能會使責任制情形更加嚴重。
而賴士葆所提出的修正案中,將加強限制「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之範圍,讓中央主管機關對所謂的工作者做更加明確的定義,並要求主管機關提供範本給各級單位參考,避免資方濫用84-1以保障勞工權益。
不但同黨立委的法案互打,就連連署立委中也有數人是兩份草案都簽署,包括稍早決定撤簽王惠美版修正案的蔣萬安,以及王育敏李彥秀、蔣乃辛、林德福、楊鎮浯、曾銘宗、簡東明、費鴻泰、林為洲、柯志恩、許淑華、陳雪生等委員,令外界感到相當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