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都會〉北市漲房屋稅 挨批害慘經濟
發表於 : 2016/06/29 週三,11:29 am
〈台北都會〉北市漲房屋稅 挨批害慘經濟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05600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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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安家、盧姮倩/台北報導〕台北市相繼實施豪宅稅、囤房稅及調高房屋標準單價,大大衝擊房市。律師趙文銘調查發現,房屋稅計算的路段率,未減除地價,形同重複課稅,痛批政府「暴漲式」增稅害慘經濟;台北市稅捐處長黃素津澄清,訂定路段率已考量地價,並二度強調「台北市房屋稅課徵沒有重複」。
趙文銘指出,依照房屋稅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須「減除地價」,但北市路段率算法未依規定扣除地價,他去年即詢問財政局官員,對方承認沒有減除地價,痛批稅捐處詭辯、模糊焦點;若仍不修改,只能寄託法院。
黃素津說明,房屋稅課徵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做稅基、乘以稅率,評定現值三要素,包括標準單價、折舊率、路段率,訂定路段率時,是根據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考量當地交通、商業狀況及房屋供求,扣除地價,訂定路段率;所以扣除地價部分,並不是從房屋稅稅基、評定現值,而是在訂定路段率時就考量。
黃素津說,仁愛路帝寶路段率二五○%、信義計畫區二八○%,文山、北投一三○%,路段率反映房屋所處地點的交通、商業狀況。
另一方面,趙文銘指出,北市前年調高房屋標準單價,二○一四年七月一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課徵平均增加一.六倍的新房屋稅,但依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稅額應按照當初建造的物價及人力價格,北市卻以「使照」做為新、舊稅制切分點,而非建照,違反規定。
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解釋,北市已有三十年未調,調整後稅率適用於新房,沒有溯及既往,依法每三年會召開一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房屋標準單價,預計二○一七年將召開委員會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