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胡忠信因不願說這件事 遭法官判賠30萬

發表於 : 2015/11/29 週日,2:38 am
ych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 ... 11/730783/

蘋果日報

名嘴胡忠信今年4月6日在媒體爆料,指國民黨前副秘書長兼行管會主委林德瑞曾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重要大樁腳會談,透露:「我移交時黨產淨值為新台幣1350 億元,為什麼沒人公開?」林德瑞認為爆料不實,怒斥「何來的1350億元?」並向胡忠信求償200萬元。由於胡忠信堅持不願透露他的「深喉嚨」是誰,士林地院昨判他敗訴,須賠30萬元並在4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

判決指出,胡忠信曾在《壹電視》爆料以及接受《自由時報》訪問時,指林德瑞曾向朱立倫樁腳透露:「我移交時黨產淨值為1350億元,為什麼沒人公開?」甚至說是「深喉嚨先生」特別向他轉告的。林德瑞認為,自己並未說過那些話,也曾公開表示他移交時國民黨黨產約233億元,認為胡忠信的說法不實,會讓外界認為自己涉嫌隱匿黨產或偽造文書,已詆毀他的名譽,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胡忠信反駁,國民黨黨產多寡與公共利益有關,與林德瑞名譽無關,他只是公開說黨產有1350億元,並未提及林德瑞移交時的黨產為何,甚至要求傳喚總統馬英九、總統候選人朱立倫和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等人出庭作證黨產有多少。

法官認為,傳喚馬英九等人並無法證明林德瑞是否說過「我移交出去1350億元為什麼沒人公開」等語,未准許傳喚,但認為胡忠信在節目上所言屬於事實陳述,而非意見評論,因此要求胡忠信找消息來源出庭作證,但遭胡以保護消息來源為由拒絕。

法官審酌,胡忠信提不出證據證明他的爆料經過合理查證,認為胡未盡查證義務,致使外界認為林德瑞故意隱匿黨產,貶損林德瑞名譽,判胡忠信賠償30萬元,並在4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回復林德瑞名譽。(吳珮如/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