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陳逸軒父親曾任法官,退休後轉任律師,哥哥也是法官,陳男大學畢業考上律師後,直接進入父親的律師事務所上班,形同律師世家。陳逸軒不到30歲就有賓士車代步及配載勞力士黑水鬼名錶,還在個人社群帳號發文炫富,堪稱人生勝利組,結果今年8月捲入詐團洗錢案被逮,還被羈押關進看守所,震驚南部律師界。
檢警查出,陳逸軒被逮時否認犯行,但當檢察官把手上資料攤開來,他自知難逃法網,才俯首認罪;檢方指出,陳逸軒常以刑事庭長之子的高姿態待人,當車手被檢警逮捕時,他以陪偵名義協助辯護,但實際上卻是暗自監控,甚至協助隱匿詐騙不法所得,或是洩露偵訊筆錄給詐團高層。
去年8月,當高市刑大先破獲車手集團時,陳逸軒不但沒有警覺收手,反而變本加厲,主動要求到詐團首腦的私人招待所開派對,還找來多名酒店妹一起加入雜交,甚至還吸毒助興,殊不知他的乖張行徑早已被默默搜證的檢警看在眼裡。
檢察官對於陳逸軒的囂張行徑大為不滿,痛批他「價值觀偏差,令人髮指」,難以想像如果繼續放任他這種律師在台灣司法界服務,對社會及法界風氣將造成何種嚴重影響,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更可能對國家帶來嚴重負面發展,雖然陳逸軒沒有取得詐團分潤,但光陪偵的律師費就賺了100萬元,因此將這100萬元認定為犯罪所得,請求法院從重量處5年2月以上刑期,並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