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SmileyFaze » 2024/05/21 週二,12:41 a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970872記者 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地院認為,朱男僅因為向陳男索取香菸之故,竟擅自進入其住處,危害其居住安寧,欠缺守法觀念,認他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圖/本報資料照
台南43歲朱姓男子去年10月31日晚間7時許,擅自打開同大樓不同樓層的陳姓男子住處大門,見浴室門沒全關,竟隔門縫向盥洗中的陳男開口「大哥我可以跟你借菸嗎」,嚇壞陳男,朱男還停留至陳男盥洗結束並交付香菸後才離去,
台南地院法官認朱男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20日。
朱男無業,雖與陳男住在同棟大樓,但兩人並不認識。陳男事後詢問鄰居,察覺不對勁,立即報警處理,新營警分局循線查獲。
朱男辯稱,他進去前有按電鈴,對方門沒鎖,小孩在裡面,他進去後,小孩看到他沒反應,廁所門沒有全關,留有一點門縫,他就靠近浴室門外等,說「大哥我可以跟你借菸嗎..」,「我這樣根本不算侵入住宅」。
檢方據陳男及其妻子於警詢指述明確,同時,朱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對客觀事實坦承不諱。檢方認事證明確起訴,
台南地院裁定簡易判決。
台南地院認為,朱男明知住宅為私人安身立命之所,非僅財產權所在,更為家內和平所繫,不容他人恣意干擾破壞,僅因為向陳男索取香菸之故,竟擅自進入其住處,危害其居住安寧,欠缺守法觀念,應予非難。
同時,朱男犯後於偵查中否認,至院方訊問程序時才坦承犯行態度,迄今未與陳男達成和解,及其目前未就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認他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url]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970872[/url][mda]聯合報[/mda][jo]記者 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jo][cover]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5/17/realtime/29673507.jpeg[/cover][caption]台南地院認為,朱男僅因為向陳男索取香菸之故,竟擅自進入其住處,危害其居住安寧,欠缺守法觀念,認他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圖/本報資料照[/caption][content]
台南43歲朱姓男子去年10月31日晚間7時許,擅自打開同大樓不同樓層的陳姓男子住處大門,見浴室門沒全關,竟隔門縫向盥洗中的陳男開口「大哥我可以跟你借菸嗎」,嚇壞陳男,朱男還停留至陳男盥洗結束並交付香菸後才離去,[target=tw,24,statistics,0,22,1]台南地院[/target]法官認朱男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20日。
朱男無業,雖與陳男住在同棟大樓,但兩人並不認識。陳男事後詢問鄰居,察覺不對勁,立即報警處理,新營警分局循線查獲。
朱男辯稱,他進去前有按電鈴,對方門沒鎖,小孩在裡面,他進去後,小孩看到他沒反應,廁所門沒有全關,留有一點門縫,他就靠近浴室門外等,說「大哥我可以跟你借菸嗎..」,「我這樣根本不算侵入住宅」。
檢方據陳男及其妻子於警詢指述明確,同時,朱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對客觀事實坦承不諱。檢方認事證明確起訴,[target=tw,24,statistics,0,22,1]台南地院[/target]裁定簡易判決。
[target=tw,24,statistics,0,22,1]台南地院[/target]認為,朱男明知住宅為私人安身立命之所,非僅財產權所在,更為家內和平所繫,不容他人恣意干擾破壞,僅因為向陳男索取香菸之故,竟擅自進入其住處,危害其居住安寧,欠缺守法觀念,應予非難。
同時,朱男犯後於偵查中否認,至院方訊問程序時才坦承犯行態度,迄今未與陳男達成和解,及其目前未就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認他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content][note]...[/n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