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規定,身高196公分以上或身高154公分以下者,屬免役體位。身高155公分至157公分,不列入常備役體位;BMI值小於15或BMI值大於35,屬免役體位;至於免役體位所涉及相關病症,包括心律不整、視力、冠狀動脈病、甲狀腺機能過低、貧血或骨髓化生不良徵候群、椎間盤突出症、妥瑞氏症等。
以視力而言,過去免役體位標準是,一眼矯正視力在0.1以下,含僅可辨指數、手動、光感,或無光感者。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11屈光度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5屈光度者。
修正後,增列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11屈光度,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5屈光度,且一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
另外,所有病症免疫標準均增加須檢查的標準與項目,如有貧血或骨髓化生不良徵候群等遺傳性貧血患者,過去依病史、診斷證明判定役男體位,現在新增須由血液電泳檢查或基因檢查確定診斷。
替代役體位增列155公分至157公分。身高196公分以上或身高154公分以下者,屬免役體位。身高155公分至157公分,不列入常備役體位;BMI值小於15或BMI值大於35,屬免役體位。
對此,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蘇紫雲今日受訪表示,體位區分標準的修正,是為了顧及公平性,可以讓兵役制度更加公平,避免一些想要逃避兵役的,例如比較肥的。
蘇紫雲分析,以新加坡的標準來看,BMI值比較大的,即體重比較重的人,也會讓他進入部隊,先進行體適能訓練幫助減重,接著再下部隊服役,這樣可確保義務役的兵員不會受到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