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今天召開「檢察官淪詐團幫兇,桃檢明知還在包庇護航」記者會,黃國昌出示桃檢起訴鄭鴻威、朱一品等詐團軍師的起訴書。黃國昌爆料,其中吳亞芝明知鄭鴻威找律師參與詐團犯罪,還鼓勵其男友律師朱一品加入,吳亞芝稱「好吧!我只覺得這個是打進他們那個詐騙圈子的好機會」,審檢辯共同沈淪為詐團幫兇,這樣的司法如何不讓人痛心?
另外,黃國昌還指出,朱一品一方面擔任該詐團旗下車手許柏霆的辯護律師,洩露偵查中之秘密給予鄭鴻威轉交詐團,使詐團能做風險控管,另一方面其女友吳亞芝擔任該案公訴蒞庭的檢察官,已經嚴重違反利益迴避,令人不敢置信的是,起訴檢察官認為許柏霆為累犯應加重求刑,沒想到吳亞芝蒞庭時,卻未就累犯加重提出任何證明,導致該名車手未被加重其刑,這難道不是檢察官刻意放水嗎?
黃國昌質疑,根據桃檢起訴律師鄭鴻威等人的起訴書,檢察官早就知道許柏霆的辯護律師為朱一品,吳亞芝還是承辦男友為詐團客戶辯護的檢察官,為何桃檢只將吳亞芝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既沒有啟動刑事調查,也沒有啟動行政調查?」甚至法務部次長黃謀信上周在司法司法委員會答詢時坦承,未將「男友辯護洩密、女友公訴放水」的離譜情事移送評鑑,這不是包庇護航,什麼才是包庇護航?
黃國昌表示,桃園地檢署還對外還發新聞稿指,女檢與律師只是男女朋友間私人訊息,並非檢察官執行職務,請問幫男友的詐團客戶公訴蒞庭,不是檢察官執行職務是什麼?呼籲法務部不要置身事外,桃園地檢署公然護航放水到這種程度,是否要追究責任?請鄭明謙出來講清楚!別如同88會館案檢察官案件一樣,法務部又繼續包庇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