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聲明強調,李伯道已於2020年11月4日自事務官一職退休,改任政務人員至2023年5月8日請退職生效為止。
被害人已於6月2日提出申訴,現正由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如經調查屬實,依法移由職務法庭審理,懲戒處分確定者,其所領取的退休金、退養金等均將剝奪或減少,不受退職影響;若涉刑事責任,經告訴人依法提告,由檢察官追訴,亦與退職無關。
司法院強調,被害人與李伯道原屬長官和幕僚關係,當時被害人向前秘書長林輝煌求助,希望保護其身分,不要對外曝光案情,不要啟動申評會,要求李伯道先請辭以避免再次接觸。待李伯道退職並搬離官舍,徹底脫離司法圈,才會考慮提出申訴。
而林輝煌分別約詢被害人及李伯道了解案情以主動介入調查並瞭解被害人感受,並向司法院長報告案情後,依院長許宗力指示,以「保護被害人安全、權益及隱私,尊重被害人意願」為本案處理之最優先原則。
林輝煌並要求李伯道立即自請退職以徹底去除具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並於被害人正式提出申訴前對外保密、否認媒體或其他機關之求證,均係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所採取之「立即性糾正及補救措施」,俟被害人提出申訴,即依法調查、懲處,絕非「吃案」、「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