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日前在中國大陸與湖南大學學生座談時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有定義「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是台澎金馬,大陸地區則是台澎金馬以外,不論是在台灣、在大陸,在憲法上都屬於一個中國,「我們是台灣地區,你們是大陸地區」;他更說,知道大陸1982年的憲法前言裡,也有提「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事實很清楚」。
台灣國今天上午發布採訪通知指出,馬英九身為台灣前總統,這番話除了傷害台灣的國家尊嚴外,更意圖將台灣的主權領域喪失予中國,其言行可能觸犯《刑法》通謀喪失領域罪,因此,台灣國特別選在《台灣關係法》生效44周年的今天,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以儆效尤。
《刑法》第104條規定,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未遂犯罰之,預備或陰謀犯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