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婉汝指出,鑑於因應共軍威脅日劇,我國全民國防兵力結構將重新調整,113年1月1日後現行義務役役期將從4個月恢復至1年,義務役士兵二兵薪資亦將調整。義務役士兵薪資待遇由每月6510元調高至26307元。
廖婉汝強調,根據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遇戰時志願役官兵將擔任主戰部隊,義務役士兵則擔任國土守衛部隊,可見志願役官兵仍是國軍骨幹,將承擔較為沉重之戰鬥任務。
廖婉汝說,隨著義務役士兵薪資調整,國軍志願役士兵卻仍維持每月35320元待遇,志願役士兵無論平戰都較義務役士兵承擔交高風險、壓力及責任,薪資卻僅多出不足1萬元。目前國軍各部隊編現比多僅勉強維持在8成左右,若無法有較好之薪資待遇,恐不利部隊攬才留才。
國防部解釋,志願役二兵基本待遇為本俸、專業加給及志願役勤務加給,合計3萬5320元,又依單位駐地、任務屬性及勤務繁重等情形,按各職類工作危險、技術及勤務等特性,可再支領「地域加給」、「戰鬥部隊加給」、「飛彈修護加給」、「戰航管加給」、「空降特戰及空投部隊加給」、「特種勤務隊及特種勤務中隊加給」、「海勤加給」、「三軍儀隊加給」、「電訊偵測加給」及「網路戰加給」等10項加給。
國防部指出,國軍志願役士兵待遇調整,係依據行政院軍公教調薪政策指導,配合辦理調整薪資,將適時向行政院爭取調增相關勤務加給,以利吸引優質人力投身軍旅,擴大招募及留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