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情,賴母委託許姓律師表示,18歲賴男獲贈父親位於台中30筆不動產,市值達5億,夏為地政士助理,夏父也是地政士,2人曾幫賴家處理房地產。5月4日當天,夏到家中找賴,以教他處理房產為由,要賴男帶上身分證件,隨即帶往戶政所登記兩人結婚,不料,2小時後,賴男墜樓身亡。媽媽不相信兒子會輕生,已提出殺人罪告訴,並要求檢警加速調查。不過,實際起底賴男,發現賴男從小就被阿公收養,其所獲贈的不動產就是其阿公分批贈與,而驚人的是,賴男其實就是賴母與阿公亂倫通姦所生下的子女。
根據判決書可以發現,賴男的阿公2015年曾與阿嬤打離婚官司,而裡頭明確記載了阿公與媳婦(賴母)通姦生子,而賴男姑姑更出面證稱,「我不知道要叫賴男什麼,也不知道我們的姪子、我的弟弟要叫賴男什麼」。
另外,在發生通姦事件之後,賴男阿公就將阿嬤及子女、孫子全部趕出家門,僅留下賴母與賴男與他同住,而該案經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阿公與阿嬤婚姻難以維持,應全部歸責於阿公,因此已駁回阿公的離婚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