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指出,經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報告,顯示死者的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賴男為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另,賴男體內並未驗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或其他常見之1000種毒藥物反應。
針對檢方的驗屍報告,受家屬委託也勘驗過屍體的法醫高大成強調,他沒有說賴男不是墜樓,但認為賴男是「死後墜樓」,因為只有臟器出血,那麼有沒有血塊?沒有的話就是死後墜樓,也就是他殺。
高大成認為,賴男身上的針孔仍舊是關鍵。他舉出氯化鉀可能性很高,因為氯化鉀只要打20c.c就會死亡,要把針孔附近採檢送驗,如果擔心量很少驗不出來,可以送國外鑑定,以昭公信。
高大成坦言,這案至今,最後有可能的就是氯化鉀,氯化鉀在國外被用來安樂死,若是如果找不到,他也「束手無策」,找不到還有可能造成賴男死亡的原因了,曾經問過10多位主任級的醫師,都提出氯化鉀的可能性,直言機率高達99.9999%。
高補充,手部針孔絕對不是在急診室治療留下的,要夏解釋為何賴男身上會有針孔。此外,頸部跟嘴唇有傷口,認為是遭到控制所致。
不過,針對高大成提出的針孔、頸部嘴唇傷口等疑問,中檢日前已先後澄清,強調針孔是醫護人員在左右施打針劑,不排除是送醫過程中施打的;而送醫當下有使用護頸,頸部傷口不排除是送醫救治時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