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害人向警方報案說,她於5月21日清5點40分,在她承租民宿房間,遭不詳男子侵入租屋處,男子徒手猥褻並自瀆,她不甘受辱報案,並提出乘機猥褻及侵入住宅等告訴。另一名同房女子指控遭男子涉嫌襲胸。
警方受理後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確認發現蘇姓男子(26歲)涉有重嫌。因非屬現行犯,通知蘇嫌21日下午4點多到派出所製作警詢筆錄。
據了解,蘇到案後自稱他是醫師,和友人喝酒喝酒醉了,對事發經過完全不記得了,矢口否認涉案,但2名女被害人指證歷歷,堅持提告。警方詢問後依乘機猥褻及侵入住宅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法辦。
案發後有人將此事PO上網,並指涉案男子疑似是準新郎,還有人說他因當天中午要照常舉行婚禮,並未立即到案做筆錄。警方說因非屬現行犯,已通知蘇嫌21日下午4點多到場製作警詢筆錄,並依法究辦。
員警私下研判,涉案人可能結婚前開單身趴,結果喝太茫了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