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管男接受在經營線上賭博的金主謝姓男子委託,2017年在烏日一處鐵皮屋成立「打手訓練基地」,後來先轉至西屯區,2020年6月再轉至大雅區,基地除了購置辦公室、籃球場、健身房、搏擊擂台、宿舍、監視器等設備,還在黑市買了手槍與子彈,先後招募20多名成員進行培訓。
管男2020年10月懷疑手下30多歲連男背叛,勾結北部某幫派還私吞基地營運經費,氣得讓手下10月24日凌晨把連男強押到雲林縣某處,矇住連男的雙眼後再把人塞進狗籠,接著拿出鐵鎚砸斷連男的右手掌與左腳指,整整折磨了1天才放人。
連男事後不甘心,北上請一名施姓男子幫忙討公道,施男替他找來另外11名打手,總共13人於2021年2月1日拿武器進攻基地,初期順利控制管男等15人,不料後來管男一方有8人回到基地支援,局勢逆轉換連男一方被打跑,連男逃跑不及被困在基地,最終遭管男等人持鐵棍活活打死,身上還有1個彈孔。
刑事部分,台中地院審理認為,管男等人出手攻擊導致連男死亡,對連男家屬造成無可彌補之傷痛,事後始終否認殺人,考量管男等人手段、分工情形,認為管男等人視生命如草芥,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威脅,審酌後依殺人罪判其有期徒刑17年,其餘同夥則判刑4年10月至5年6月不等,目前二審審理中。
民事部分,連男家屬向管男等15人求償包含扶養費、喪葬費以及精神慰撫金總共1500萬多元。台中地院審理認為,管男等人犯罪事實明確,判處管男等15人必須賠償連男3名家屬精神撫慰金各100萬元、120萬元、100萬元,加上34萬喪葬費、915萬多元扶養費,總共應賠償1219萬多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