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這起衝突事件發生在去年6月30日的早晨7點多,當時林姓男子住在三民區的一棟大樓5樓,他按電梯下樓,卻發現電梯停在6樓不動。他認為電梯被6樓的簡姓鄰居操控按住,於是透過梯間窗戶對樓上大喊「趕快!要上班了」。
不料,簡男不甘示弱,回嗆「你在兇什麼」,引發兩人口角,林姓男子瞬間爆怒,直接走上6樓,看到簡男正在電梯口,二話不說就對他出手。林男的妻子見狀,怕丈夫惹出事,立即跟著上樓,看到丈夫打人後趕緊將他拉開,並向簡男道歉。
然而,林男搭電梯下樓後,仍然憤怒未消,再次等在1樓,待簡男搭電梯下樓後,再度對他出手。簡男事後報警,指控他的妻子在當時抱著小孩勸架時,也被林男的拳頭擊中眉頭。
檢方調查,林男坦承自己兩度對簡男動手,但否認對簡妻動手。由於6樓沒有安裝監視器,檢方無法確認簡妻眉頭上的擦傷是否由林男所造成,由於雙方未達成和解,檢方根據相關事證,偵結依傷害罪對林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