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清祥表示,看到新聞畫面時,他感到非常震驚、也覺得遺憾,他已在部務會議特別要求矯正署同仁,未來執行相關案件時,必須兼顧社會風俗與人情義理。
陳明文表示,法律執行不外乎人情,一個尚未判決定讞的被羈押人返家奔喪,卻被強迫全程上手銬、腳鐐,實在違反台灣社會風俗民情,也凸顯法務部矯正署下轄單位的僵化。
王美惠說,戴寧上手銬、腳鐐奔喪畫面經新聞媒體放送,讓嘉義市民眾震驚不已。被羈押人痛失至親,法務部在戒具使用上已違反戒具施用的相關規定,顯然執法過當、不符合比例原則。
蔡易餘表示,戴寧之所以被羈押,純粹是陰錯陽差造成的,因為戴寧的助理聘任都是由其父親戴建三處理,檢察官原本要傳喚戴建三出庭作證,但因戴建三緊急病重住院無法出庭,檢察官為避免戴家串供,才會羈押戴寧,沒想到卻發生要被傳喚的證人亡故,而發生令民眾難過的上銬奔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