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國三車禍台積電副理下車搖燈示警被撞身亡 國道警提醒:3原則保命 105

: giotto2000gm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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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tvbs.com.tw/local/2358203
TVBS
記者 陳佳彤 / 攝影 陳世明 報導
國道3號發生連環撞車禍。(圖/TVBS)
國道3號南下108公里處昨日晚間發生6車連環撞車禍,造成2人輕重傷、1人死亡的悲劇,而死亡的45歲賴姓台積電副理當時拿出手機打開手電筒朝後方車道揮舞警示,但後方車輛仍舊反應不及朝他衝撞。國道警方提醒,若發生輕微事故可以掌握「人沒事、快拍照、速移車」這3個原則;若現場環境較危險,駕駛人可選擇先移動到路肩並報案,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國道3號新竹香山段南下108公里處一輛休旅車昨日晚間6時許準備下交流道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車況,直接撞上正在排隊的4輛自小客車,造成5台車緊貼在一起,於是第1台車的許姓駕駛與第2台車的賴姓駕駛一同下車走到後方,賴男還拿手機開燈想示警後方車輛,沒想到第6台車仍反應不及撞上2人,造成許男重傷,賴男則不幸身亡。

對此,國道警察大隊提醒,高速公路較一般道路危險,為了避免二次事故造成嚴重傷亡,若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可掌握「人沒事、快拍照、速移車」原則處理,也就是車損輕微且尚能行駛,又無人傷亡的事故,可盡速拍照蒐證後移置到安全處所。

若是發生嚴重交通事故,駕駛人可以選擇先移動到路肩、護欄外或護欄邊,並利用手機或1968APP警政報案,員警仍會製作交通事故筆錄,並蒐證各車損照片資料成案,日後保險公司有理賠需求即可查詢,不會影響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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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時速 一百公里up看到絕對來不及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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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20/02/11 週二,8:56 pm

碰到車禍理智砍半失神正常 的啦

頭像
註冊時間: 2020/03/23 週一,8:37 pm

...gg副理都是這 種智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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