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已達服役年齡的杜姓男子,2020年4月以觀光名義申請出境,期限只有4個月,杜男逾期未返台,區公所通知他接受兵役體檢,杜以疫情嚴重為由申請延期,區公所同意將兵檢日期延長至2021年4月,但期限一到,杜男還是滯留海外。
區公所打電話詢問杜男父親,杜父說,兒子不適應軍中生活,現在已跟母親住在中國,還說自己不想回台灣,「該移送法辦就依程序處理」;區公所將案件移交雄檢後,檢方偵查時杜男仍未歸國,被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杜男仍滯留中國,法官認為,杜男身為中華民國國民卻不履行當兵義務,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的公平性,更損及我國潛在國防動員兵力,所為實屬不該,因此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