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辦北市內湖區清白里里長候選人邱瑞蓮賄選案,發現邱與陳姓民眾接受中方資助,透過60名人頭無償取得6000劑快篩試劑,再用於賄選,今依涉反滲透法、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2人。
士林地檢署透過新聞稿指出,邱瑞蓮與陳姓民眾接受中國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台灣事務工作部(台工部)資助,以60名人頭資料,申報進口中國製快篩試劑各100劑,總計無償取得6000劑,藉此規避衛福部食藥屬針對進口中國製快篩試劑超過100劑,應申請專案核准的規定。
而邱瑞蓮與陳姓民眾取得中國製快篩試劑後,透過發送給有投票權的選民方式,要求11月26日里長選舉時,將票投給邱。
士檢認為,邱瑞蓮與陳姓民眾均犯涉嫌反滲透法第7條「受滲透來源資助」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之1「投票行賄罪」,以及醫療器材管理第62條之1「意圖供應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依法起訴。
士檢最後強調,我國公職人員選舉不應受到境外敵對勢力干預滲透,以維護選舉環境公平,並強化保障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