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賴母曾委託高大成法醫來做勘驗,高大成發現死者「右手有4個不明針孔」,他於今(3)日下午,也特別受訪解說,推測該針孔可能是有人注射藥物,後續賴母委託的律師許哲維發布聲明,表示經議員協助調閱當事救護車的「車內行車紀錄器」,證實救護人員並未對賴男「施打急救藥物」;再者,急診室的護理人員在賴男「左手手背」注射點滴,以上兩點證實賴男手臂上的針孔,「非急救程序所留下」。
台中地檢署針對「死者右手有針孔及頸部有傷痕一事」,作出說明表示,檢察官於上(5)月5日,進行相驗程序時,已就大體作全面性勘驗,據檢察官調查,死者送醫時,醫護人員確實在死者左手和右手皆有「施打針劑」,並對死者「套用護頸」,因此針對右手針孔,以及頸部傷痕之原因,就現有事證,不排除死者送醫救治時,醫護人員施打藥劑、套用護頸所致,地檢署有相關診療紀錄,及相驗照片等事證可為憑據,至於死者是否有「毒藥物反應」,最後仍須以「解剖報告」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