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光電弊案,訊後郭再欽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張姓廠商10萬元交保;檢方同時聲押3名涉案廠商相關人員。
台南地方法院今晚召開羈押庭,認定陳姓被告、蔡姓夫妻被告等3人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南檢對此案三緘其口,不願透露案情細節,僅說,檢方將繼續偵辦光電業者力暘集團和市府經發局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案,也會對郭再欽再調查。
光電發展曾因小型地面光電案件大增,進而爆發農地流失爭議,行政院農委會(農業部前身)民國111年8月1日起修正農地使用規範,禁止2公頃以下農地(俗稱小二甲)變更做光電,除非是「已被其他用地包圍零星農地」,才可例外由地方政府同意變更。